小心一时冲动酿大错

2023-11-02 09:10 来源: 字号: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平时一起在工厂做工。一天,张某看到一个捡废品的人准备将工地上的一块钢板拿走,张某认为钢板干活时还用得到,应该是谁落下的,于是上前予以制止。

次日早晨,李某寻来,误认为是张某拿的钢板,张某做出辩解,李某没有相信,两人遂发生口角,后两人对骂引发肢体冲突,张某一时冲动,用右拳打在李某左侧肋骨位置,致李某左侧肋骨骨折。

案发后,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鉴定,李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近日,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判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并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检察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小纠纷、小口角在所难免,在遇到此类情形时应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妥善处理,不应一时冲动、以身试法。每一名公民都应有法律意识,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理性、冷静地处理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切不可冲动行事,以免铸成大错,悔恨终生。

董静文
编辑:吉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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