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查这10项!江苏开展重点工贸企业火灾防控联合执法检查

2023-11-01 19:41 来源:交汇点 字号:

记者11月1日从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消防安全防范、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10月31日联合印发通知,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底在全省部署开展重点工贸企业火灾防控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3类对象:

1.从事服装服饰、文教娱乐用品、塑料制品、食品、家具生产加工、经营储存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2.从事保温材料生产等火灾风险较高的企业;

3.涉及生产或使用海绵、泡沫等易燃可燃物品的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1.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其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有效,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消防车通道是否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

5.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是否违规存在“三合一”现象。

6.存放易燃可燃物的厂房和仓库内,是否违规使用明火;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是否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7.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8.是否违规使用燃气,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工业及商业用途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9.“厂中厂”出租方是否对承租方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是否对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

10.是否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据了解,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消防部门细化工作方案,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层层落实全员责任制;强化车间班组专兼职安全员配备,佩戴统一标识,落实“一清二查三到位”工作职责;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同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火灾防范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严格闭环管理。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查暗访,对执法检查不精准、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通报。

编辑:苏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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