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组织法首次修订,人民银行行长将明确为国务院组成人员

2023-10-21 19:45 来源:澎湃新闻 字号: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消息,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20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这是国务院组织法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

据了解,国务院组织法是关于国务院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通过现行宪法的同时,通过了现行的国务院组织法。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对明确国务院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保障国务院依宪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施行40多年来,国务院组织法一直没有修改过。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10月21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5版刊文介绍了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的内容。

文章提到,“现行国务院组织法对国务院组成人员的规定比较原则,需要总结40多年来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实践经验和相关制度规范,作进一步完善。”

文章介绍,对此,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副总理、国务委员的职责。现行国务院组织法规定了国务委员职责,修订草案相应增加了副总理职责,统一规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工作;受总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根据统一安排,代表国务院进行外事活动。

文章还提到,修订草案增加规定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将国务院组成部门正职负责人统一表述为“部长(主任、行长、审计长)”,将部门副职负责人统一表述为“副部长(副主任、副行长、副审计长)”。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此番国务院组织法修订通过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将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为国务院组成人员。

编辑:顾原源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