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陈先生因金价上涨,便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发布出售信息,想把手上的足金佛像挂件卖掉。范某某看到信息后,产生占为己有的贪念。
范某某通过二手交易平台联系到陈先生,并添加其微信账号,提出想进行线下交易想法。陈先生心想线下面交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便答应了范某某的请求。
随后,陈先生应邀驱车前往约定地点。商谈期间,范某某一边手拿着金佛挂件查看,一边故意拖延时间,寻找偷走挂件的机会。之后,范某某趁陈先生下车之际,顺手盗走金佛挂件。待陈先生返回车内,早已寻不到范某某踪迹,微信也被对方拉黑。陈先生立即报警,至此案发。
近日,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诉讼,被告人范某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脱离平台交易无保障,线下交易需谨慎。以各种理由诱导出售人脱离平台交易的,很有可能非诈即盗。同城线下交易时,切记核实对方身份,依托平台交易规则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待对方在平台上支付货款后再交付货物,避免物财两空。
伊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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