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生活·乐享盐城” 消费券发放公告来啦→

2023-09-27 09:59 来源:盐城发布 字号:

关于“品质生活·乐享盐城”

第一轮消费券发放公告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活力,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盐政办发〔2023〕31号)部署,盐城市将于9月28日起发放第一轮3150万元消费券,重点支持住宿餐饮、百货零售、家电家居、文化旅游以及外卖服务平台等领域消费。

一、活动主题

品质生活·乐享盐城。

二、活动时间

9月28日—10月31日,分5批发放。发放日期为:9月28日、10月5日、10月12日、10月19日、10月26日,每日上午11点,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告为准。第二、第三轮发放时间另行公告。

三、发放平台

通过“我的盐城”“建行生活”“工银e生活”“美团”“饿了么”等5个平台线上发放。其中,“我的盐城”APP发放的消费券,在银联“云闪付”APP核销使用;其余平台发放的消费券在各自平台使用。具体领券、用券方式见发放平台。

四、消费券分类

第一轮将发放60万张消费券,具体品类、面值、有效期和领取、使用规则如下:

五、活动对象

盐城在盐市民及外地来盐人员均可参加。

六、活动规则

1. 消费券可与平台、商户的各类优惠叠加使用;

2. 先领券、后消费、直接抵扣。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在符合条件的商户使用,商户名单可在发放平台查询;

3. 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撤销及退货交易,消费券不会返回至消费者账户,资金返回活动券池;

4. 参与活动商户须明码实价,活动期间严禁拒收消费券,并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撤架畅销商品、不搭售滞销商品以及不发生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5. 参与活动商户和领券用券消费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盐城市商务局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7日

来源:盐城市商务局、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编辑:赵新立 杨维欣


编辑:超级管理员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