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被害人梁某在朋友圈看到王某发布的一则兼职信息:探店300元/天,一共6天,有押金,做的私我。梁某很感兴趣,就扫描了信息上的二维码联系上雇主王某。
王某称需要先交3000元押金,七天后连同工资退款4800元,工作内容就是给指定的店铺刷好评,赚钱心切的梁某一口答应下来。然而过了六天,梁某仅接到一次任务,刷了一单。梁某虽然也惴惴不安,但到了第七天还是满心期待地向王某索要押金和工资,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托。
后来,王某又发了一个支付宝二维码和教程视频给梁某,让梁某按教程输入4800元,说会有人代付。但在梁某按教程完成所有操作后,却发现自己被骗了,连忙报了警。后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王某在短短一个月内,以上述方法骗了9人4万余元。
近日,由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诈骗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诈骗者常常以“待遇优厚、工资高”等为幌子,营造出高额回报的假象,广发招聘兼职广告,吸引许多需要兼职的人前来应聘。而一旦应聘者入局,诈骗者便以各种话术实施诈骗。所以,大家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轻信兼职“刷单”等不切实际的工作。诚信是兼职市场的基础,也是消费者和商家对兼职者选择的重要依据,在寻找兼职机会时,需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董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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