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亭湖检察院对一跨境电信诈骗团伙提起公诉,其中8名犯罪嫌疑人系刚毕业的大学生。
刘某某大专毕业后,通过网络平台将简历投递到一家“金融公司”,经过面试,其很快被录用。“公司准备到境外发展业务,待遇更好,一年上百万元。”刘某某抱着“赚大钱”的心态就跟着老板到国外拓展业务。
刘某某说,到国外后其护照就被收走,工作的地方都是活动板房,环境脏乱差,门口还有人站岗把手,便怀疑这里做的事情不合法。经过话术培训,刘某某更加确认“国外业务”其实就是实施电信诈骗。但在高收入诱惑之下,刘某某还是选择继续在那里工作。
与刘某某一起的还有几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几人均是通过网络招聘进入主犯刘某、沙某等人成立的3个皮包公司,工作3个月左右,在获得刘某某等人信任后,刘某等人便谎称公司倒闭或者要裁员,后以“出境就业”为名、以“百万年薪”为诱饵,诱骗刘某某等人到境外实施诈骗。
日前,亭湖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考虑到刘某某等人主要以就业兼职为目的,犯罪层级较低、参与时间不长、非法获利较少,依法提出宽缓的处理意见。经审理,亭湖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沙某等2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至2.6万元不等。
检察官提醒,大家在求职过程中,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保持头脑清醒,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防止走上犯罪歧途,沦为犯罪“工具人”。已身陷违法犯罪活动的,一定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要立即悬崖勒马并及时报案,切实维护自身安全。
周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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