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消纳成为腐败重灾区,这是一条啥利益链?如何严管严防?

2023-07-23 09:1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号:

深度关注丨斩断渣土消纳领域非法利益链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纪委监委拓展运用“室组地企”协作机制,以突击检查、蹲点检查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盯渣土行业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开展监督整治。图为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在某工地一线了解相关情况。 傅玲 摄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持续加快,一些拆迁、建设、改造项目陆续开工,随之产生大量的工程渣土。少数地区由于处置渠道有限、难以及时跟进,渣土处理矛盾突出。个别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为相关人员及单位在非法运输倾倒渣土方面谋取利益,影响恶劣。

渣土消纳,暗藏玄机。渣土消纳领域俨然成为腐败重灾区,这是一条怎样的利益链?从已查处案件来看,显现什么特点?如何严管严防、强化治理渣土消纳领域腐败?记者进行了采访。

“围猎”城管执法人员给“黑渣车”放行,勾兑村干部提供倒渣场地

南岸区地处重庆“两江四岸”核心区,近年来,随着隧道、轨道、重庆东站和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等建设加快,产生了大量渣土消纳需求。

“为获取高额回报,一些从事渣土运输、弃置生意的人盯上了农村集体土地‘倒黑渣’,‘围猎’城管执法人员给‘黑渣车’放行,勾兑村干部提供倒渣场地,形成了一条渣土消纳链条。”重庆市南岸区监委委员、区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主任杨仙山介绍,渣土违法消纳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其中城管系统干部王月明和村干部赵勇、童红严重违纪违法案尤为典型。

渣车出入工地,既可以要求一车一冲,也可以只是大致干净;渣车冒装撒漏,既可以要求经营者清洗路面,也可以扣证、锁车并罚款,甚至罚款金额在5000元至2万元之间浮动……在当地业内人员看来,城管执法大队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大队长更是“说一不二”。该市南岸区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汪明亮分析:“像这样在管严管松、罚轻罚重中游走变换,导致一些经营者进行利益输送。可以说,个别执法人员正是凭借手中的执法尺度设租寻租。”

“钱不分多少,事儿不分大小,只要在他的辖区,他都会通过各种方法索要钱财。”2012年至2021年,王月明在担任该市南岸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迎龙镇执法大队大队长、峡口镇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渣土运输及违规倒渣经营者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130余万元。有的是渣土老板主动给,有的则是王月明自己上门要。他甚至向渣土老板借款,再用好处费冲抵“债务”。2022年8月,王月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感觉就是倒点泥巴、协调点地,确实不懂哪样叫违纪、哪样叫违法,脑壳里装的都是生意。”南岸区峡口镇五星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童红忏悔道。殊不知,他口中的那点事并不是小事。

据该镇柏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赵勇交代,2015年底,某社会人员委托自己安排在柏林村倒点渣土,包干经费里除去村民赔偿款,就是自己和时任村主任童红的好处费。

“权与利的结合,让赵勇、童红轻松尝到了以‘土’换‘金’的甜头,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南岸区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刘柱说,赵勇、童红二人以“支援国家建设”“这是正常施工建设”等借口,哄骗村民配合倒渣施工并接受赔偿,二人收受贿赂共计370余万元。2022年9月,赵勇、童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12月,赵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0万元;童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

部分地区渣土消纳领域风腐一体、监管缺失等问题突出

“渣土消纳,最关键的是要有可供消纳的场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东达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作为原台州经济产业集聚区消纳业务的主管单位,手握大量场地资源,该公司原副经理周选光就是利用渣土消纳谋取私利的典型。

2016年,周选光联合时任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阮某某(另案处理)与4家消纳公司商定,各公司扣除人工、机械等成本后,将剩余利润集中分配,周选光占10%,分得103万元。2018年6月,周选光提前将新一轮招投标消息透露给“合作伙伴”,为其串标争取时间。在周选光和阮某某运作下,某消纳公司放弃竞标,拿到合作资格的两家消纳公司为表感谢,送给周选光145万元。2021年11月,周选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3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5万元。

每车40元,“明码标价”收取违法倒土车辆好处费;承接工程,向监管服务对象出租机械、供应柴油;扬言“不罚到渣土贩子肉疼,他们就不会把我放在眼里”,每年以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名义查处的行政执法案件数远超其他中队……江苏省句容市下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科二中队,一度以“下手狠”在渣土圈内“著称”。

“综合行政执法本是整合资源、精简高效、为民造福的改革之举,但在二中队内部,权力却成了获利的‘提款机’。”在句容市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董海波看来,该案暴露了渣土领域风腐一体、监管缺失等突出问题。2022年以来,句容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案破题,以二中队原中队长高刚银案为突破点,先后对该中队14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查处,持续整治渣土监管领域乱象。

董海波告诉记者,高刚银及其身边工作人员的腐化堕落大多从作风问题开始,把一张卡、一餐饭、一份礼当成小事小节,理想信念在吃吃喝喝、觥筹交错中逐渐崩塌,把手中或大或小的权力用来“寻租”,形成分布广、涉及人数多、情况复杂的“蚁穴式”腐败。

高刚银在队里以“老大”自居,“老大吃肉,不忘带小弟喝汤”,渣土贩子逢年过节向高刚银“进贡”时,也会给其他队员捎带好处。二中队内部“圈子文化”盛行,江湖习气极重,就连高刚银亲戚家托运玉米,队员都会在工作时间动用公车一起“帮忙”。面对以“朋友交往”名义包装的“围猎”,一些年轻队员明知“香饵有毒”,依然照吞不误。“这里既有‘我是临时工,拿我没办法’的心态作祟,也有‘未必查到我’的侥幸心理。”董海波说。

一些部门的临聘人员也因熟悉内情,容易成为被“围猎”的对象。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原交通协管员李中亚就是一例。

2020年上半年,老板缪某(已被立案查处)准备往赵家山垃圾填埋场运输土方,“咨询”李中亚有什么躲避检查、免交罚款的“好办法”。李中亚透露,大队没有设置流动检查点,附近有条路可以避开查处,两人还实地查看了新路线。事后,李中亚不仅向缪某索要了8万元“好处费”,还介绍他人往赵家山垃圾填埋场倒渣,获利10万元。

2022年11月,李中亚被开除党籍。2023年3月,李中亚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统筹监督力量,齐抓共管、信息共享、综合治理,凝聚工程渣土专项整治合力

“土石方项目方量固定、总价透明,要想充分盈利,主要通过缩短运距、超载运输实现。”南岸区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杨拓表示,一车渣土在正规消纳场所倒渣市场价为400元至700元不等,随着运距增加,利润还会减少,而近郊非法倒渣,一晚上能倒几十、上百车,获利数万元,巨大的利益驱动了非法倒渣行为。

据了解,一些建设单位通常将渣土外运外包给渣土运输公司,但因市场准入门槛不高,市场竞争无序,通过正规途径处置渣土的利润空间受到挤压,一些从业者便选择铤而走险。围绕渣土非法收、运、处各环节,形成了一条牵涉众多的利益链。由于渣土运输费按次结算,运输车队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周边地区“地接”的带领下就近非法偷倒乱倒、多拉快跑,有较强的隐蔽性、流动性和随意性。

“一些执法人员的包庇纵容,更助长了非法运输处置渣土的气焰。”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主任张赟告诉记者,从近年查处案件来看,一些执法人员内外勾连,利用职务便利,为充当“地接”的工程老板通风报信,私自泄露渣土专项整治行动排班时间段、设卡点位情况等信息,甚至主动配合在个别执法车辆中安装定位装置,想方设法帮助对方规避查处。

“近年来,涉案领域从工程渣土出土、陆路运输、码头周转、水路外运到中介环评、外市消纳,囊括了产业全链条,是典型的跨部门、跨区域‘链条式’腐败。”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张维贤介绍,交通港航、交警、城管等部门是工程渣土处置领域的监管部门,承担着业务审批、日常监管、一线执法等重要职能,利益驱使下,个别涉案人员把岗位职责、手中权力视作生财获利的资源,导致监管链成为了利益链,催生了行业性、领域性腐败。

针对非法渣土运输处置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常熟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主任胡龙建议,从上级层面强化宏观管控,构建跨地区联防联控机制,统筹监督力量,齐抓共管、信息共享、综合治理,凝聚工程渣土专项整治合力。

从“人、权、车”出发,狠抓渣土运输监管关键环节,加强执法监管,抓实以案促改

“这几艘渣土运输船轨迹出现偏离,未按要求抵达末端消纳点。”近日,收到“渣土运输船舶数智化监管场景”系统预警提醒后,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运河港航执法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刘峰迅速完成核查,将线索推送至全市渣土监管服务平台,由后续属地城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今年以来,该市交通港航执法部门已发出渣土船舶违规处置预警信息逾800条,有效提升了执法核查的精准度。

为规范行业健康发展,杭州市纪委监委针对工程渣土处置领域的问题隐患,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压紧压实市级部门主体责任和各区(县、市)属地监管责任。市城管局(市渣土办)成立工作专班,督促建设、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建筑工地出土管控、消纳场所建设运营等重点事项进行全市域检查抽查。今年1至6月,全市累计检查工地逾2.5万个(次)、消纳场所逾3800个(次)、运输企业逾7200个(次)、运输车辆逾2.36万辆(次),执法查处逾3200起。

重庆市南岸区围绕渣土运输监管关键环节,加强执法监管,抓实以案促改。该区建立了运渣车辆违法案件“一案四查”制度,即通过“查违法记录、查工地源头、查行驶路段、查渣土去向”实施责任倒查,运用技术手段,对违规工地或运渣车进行路线复原和源头追溯,厘清监督管理责任,排查潜在廉政风险。

此外,该区在渣土运输监管全过程中深入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通过抓实办公场所设立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执法人员信息、执法工作制度上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等方式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手段,全面推行执法记录仪全过程摄录执法,在全区各基层大队建立网格指挥调度分中心,设置记录仪采集站收集执法音像等方式,基本实现全过程执法记录。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实现全区城市管理领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执法案件程序合法、证据完整、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合法、自由裁量权使用适当。

句容市纪委监委立足实际,从“人、权、车”出发,通过贴身监督、完善机制、规范市场三方面举措,扎实做好渣土监管“后半篇文章”。做实日常监督,采取“日常监测+抄告回告+综合研判”方式,加强对“一把手”和工作人员一般性、苗头性问题的及时提醒约谈;督促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源头控制有力、处理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格的长效机制;推动规范渣土运输市场,建立区域渣土车辆GPS监管平台,督促职能部门对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采取准入备案制,避免市场无序竞争。

“渣土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政府有关管理和执法部门、建设和施工单位等。只有建立快速高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长效管理机制,才能有效斩断渣土消纳领域非法利益链。”董海波说。

编辑: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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