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检察院牵头搭建刑事和解平台

2023-07-11 10:07 来源: 字号:

近年来,阜宁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检察、司法行政机关搭建的刑事和解平台,靶向发力推动涉案矛盾化解,让“枫桥经验”真正落地生根。2021年以来,该院刑事检察部门进入刑事和解程序的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16件,经调解结案或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7件,调解成功率43.75%,所办和解案件无一后悔反悔,无一上诉申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着力构建刑事和解平台。为把刑事和解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该院专门成立刑事和解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刑事和解案件的受理、协调、调解工作,并从县调解委选聘两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调解员,注重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共同助力刑事和解。

加强当事人双方释法说理工作。在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中,该院始终坚持“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不以势压人,不以监督者自居,一切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出发,检察官与调解员分成两组,对当事人双方采取“背靠背”的模式进行释法说理,通过阐述刑事司法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化解矛盾分歧,促使双方摒弃对立情绪,最终在《刑事和解协议书》和《谅解书》上签字。

加强案件风险评估。该院办案人员对进入刑事和解程序的案件认真阅卷、审查,查找风险点,对那些双方矛盾严重对立、赔偿差距大,尤其是部分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案件,果断终结和解程序,从而避免新的矛盾纠纷产生。

王新建 朱荣成
编辑:吉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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