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检察院院领导办案发挥“头雁效应”

2023-06-29 09:14 来源: 字号:

近年来,亭湖检察院深入推进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机制,抓好规范、管控、考核,以“头雁效应”引领全体检察人员提升履职水平。

明确范围,做好“领头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办案“正负面清单”,注重发挥“正面清单”导向功能,入额院领导主要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新类型案件,充分发挥示范效应。管控“负面清单”,杜绝“简单案”“凑数案”现象的发生。

规范办案,把好“方向盘”。严格落实办案亲历性、直接性,院领导须亲自参与提前介入、阅卷审查、提审讯问、出庭公诉等办案全流程,既“亲自挂帅”,又“真正出征”。通过学习交流会等形式,院领导轮流上讲台,启迪思想、传授经验。

健全考核,用好“指挥棒”。针对入额院领导的职务特点和职责,对阅卷、讯问、公开听证等亲历性事项设定不同计分规则,对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提醒纠正。每月及时将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录入绩效考核平台,以考核促提升。

何明胜 季红
编辑:吉德龙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