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余某诈骗案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余某之前有一个实体店铺和一个网店,后因其深陷赌博,经营不善,两个店均停止营业。去年12月初,余某与朋友聊天时,朋友向其抱怨挣钱太少,余某当时正好缺钱还赌债,就顺势骗朋友,让朋友帮其刷好评挣钱,但需先交3000元,7天后连本带息一并归还其3800元,朋友赚钱心切,当即转款,到期后,余某便以各种借口搪塞,最后直接玩起失踪。凭此手段,余某在短短一个月内共骗取9名受害人4万余元。后一名被害人报警,余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提醒: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为还赌债,一些犯罪分子不惜以“刷单赚钱”为幌子,编造骗局,骗取急于赚钱的亲友钱财。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赌博害人又害己,轻则罚款重入刑。同时要注意,刷单返现套路多,勿当韭菜被人割。
董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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