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变卖)公告
(2023)苏0902执恢398号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依法拍卖(变卖),拍卖(变卖)标的如下:
盐城市大丰区幸福小区17幢501室、25室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第一次拍卖时间:2023年6月28日10时—29日10时,起拍价828870元,若第一次拍卖成交,则取消第二次拍卖。
第二次拍卖时间:2023年7月19日10时—20日10时,起拍价663096元。
详细情况见淘宝网,网址:http://sf.taobao.com/0515/09。
优先购买权人愿意参与竞拍的,须在拍卖(变卖)开始3日前向本院申报。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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