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尽心尽力帮我们讨回工钱。”头发花白的还某及其妻子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2015年,陈某因修建浴室请还某做电焊,工期结束后,陈某未支付相应酬劳,仅出具借条并约定利息。然而,在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的数年内,还某多次讨要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陈某给付还某工资及利息5万多元。因陈某未履行判决,还某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发现陈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某本人也玩起了失踪。
之后,还某来到盐都检察院要求对法院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办案检察官经调查未发现法院存在执行不当行为,遂向还某当面释明其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同时,为帮助还某追回劳务报酬,办案检察官与执行法官商讨拟定具体执行举措,同时联系陈某户籍地派出所,商请协助寻人事宜。通过各方密切配合,最终找到陈某。
经教育,陈某认识到错误,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近日,在法官的主持下,还某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陈某先行给付还某1.5万元,并保证在三个月内将余款全部支付完毕。至此,该案成功化解,还某夫妇终于可以拿到拖欠了7年的工钱。
李华 许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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