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违法违规用药行为,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农质〔2023〕2 号)文件要求,4月10日,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联合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县范围开展一季度水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执法人员联合相关检测技术人员深入水产养殖场、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实地随机抽样并监管抽样制样全过程,对我县大宗优势品种鲫鱼、鳊鱼、草鱼、鲢鱼和罗氏沼虾等水产品进行重点抽样监测,切实加强水产养殖中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品、限用药品的有效治理,将关口前移,从源头管控,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并将2022年省级例行监测禁限用药物检出样品、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主体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本次水产品监督抽样共抽查水产品样品3份,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现场执法检查15家次,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2号》、《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等宣传资料100余份。
下一步,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强化检打联合,及时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为我县渔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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