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的时节,旅游市场持续回暖复苏。为了更好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游客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出行环境,苏州市旅游委员会多个成员单位今天(4月16日)开展了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和联合约谈。
今天上午,苏州市文旅、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联合约谈了苏州市风光三轮车服务有限公司和苏州市吴航客运有限公司,重点就其经营的人力三轮车业务进行行政指导。联合执法队伍要求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管理所属人力三轮车,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并强调三轮车夫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品推销、旅游推销等活动。对于三轮车夫持证上岗、三轮车外在形象、三轮车停放和企业开具发票、纳税申报等事项,执法人员也提出了建议。
下午,联合执法队伍先后来到苏州尚锦信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苏和盛珍珠博物馆有限公司开设的旅游购物场所,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开展检查。文旅部门检查带客来此地的旅游团队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行程,导游强迫、欺骗旅游者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旅游购物场所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产品、商业贿赂、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税务部门检查旅游购物场所是否存在偷税、逃税的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旅游购物场所纳税行为。交通部门检查旅游车辆及驾驶人员资质是否齐全。属地政府、管委会则会组织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后续常态监管工作。
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检查中,他们发现了个别导游存在不规范佩戴导游证、有的旅游团队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没有写明停留在旅游购物场所的时长等问题,立即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结合现场检查,联合执法队伍对上述经营旅游购物场所的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核查来访旅游团队是否具有合法资质,不得接待不具有合法资质的旅游团队;建立旅游团队接待台账,妥善留存来访旅行社营业执照和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建立旅游团队接待记录;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产品、商业贿赂、不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遵守三十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不得拒开发票;不得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取得经营业务收入,应当按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不得隐匿或者滞后申报营业收入。
(苏报融媒记者 陶冠群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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