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单 公 示 !
2023-04-09 15:42
来源:盐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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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共有4个地级市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及年度评价工作要点等,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地区2022年度医保领域管理服务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拟将淮安市、泰州市、盐城市、苏州市等4个设区市,苏州市张家港市、扬州市仪征市、宿迁市泗阳县、南通市通州区、南京市溧水区、镇江市扬中市等6个县(市、区)作为2022年度医保管理服务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督查激励推荐地区。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和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5号楼省医保局办公室传真:025-83290200
邮箱:jsybj20181101@163.com
全文如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号)要求,经地方申报、遴选推荐和集体研究,现将2022年度落实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拟予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予以公示(按行政区划排序)。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淮安市,南京市雨花台区,宜兴市,溧阳市,射阳县,宿迁市宿城区,扬州市江都区
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连云港市,无锡市新吴区,常州市新北区,苏州市吴江区,盐城市大丰区,扬中市,泰州市海陵区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方式:025-86375060,8637503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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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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