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总额 797.73 亿!盐城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报告来了→

2023-04-01 22:01 来源:盐城公积金 字号:
图片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

2022年年度报告

图片


图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盐城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01



机构概况




图片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2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一、改选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副主任委员;二、2021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三、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任务;四、2022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五、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调整。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直属于盐城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设8个处室,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29人,其中,在编95人,非在编34人。 




02



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2年,新开户单位3300家, 实缴单位17839家,净增单位2193家,同比增长14.02%;新开户职工12.48万人,实缴职工 83.34万人,净增职工6.52万人,同比增长8.49%;缴存额119.59 亿元,同比增长22.19%。

2022年末,缴存总额 797.73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64%;缴存余额 231.91 亿元,同比增长21.11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图片图片

图片

(二)提取

2022 年,36.5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9.17 亿元,同比增长 3.42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2%,比上年减少 12.02 个百分点。

2022年末,提取总额565.8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27%。 


图片图片

图片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2022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1万笔41.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91%、84.13%。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5.89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26万笔431.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6.1 %、10.5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88.8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7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1.42%,比上年末减少9.2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21家。 


图片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306笔10141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413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750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为零,至年末贴息贷款余额为零。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892笔3.72亿元,累计贴息131.41万元。

图片

(四)购买国债

2022年,未购买国债。2022年末,国债余额0.49亿元。

图片

(五)资金存储

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7.43 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3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1.1亿元。

图片

(六)资金运用率

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1.64 %,比上年末减少9.31个百分点。




03



主要财务数据




图片
图片

(一)业务收入

2022年,业务收入66585万元,同比增长8.97 %。其中,存款利息863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7804万元,国债利息143万元,其他2万元。

图片

(二)业务支出

2022年,业务支出36187万元,同比增长11.2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2066万元,归集手续费270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412万元。

图片

(三)增值收益

2022年,增值收益 30398万元,同比增长6.42%。其中,增值收益率1.43%,比上年减少0.17个百分点。

图片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1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2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085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12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863万元,其中,市区(不含大丰)9932万元,东台1698 万元,大丰1986万元,建湖1329万元,射阳1437万元,滨海1158 万元,阜宁1395万元,响水928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191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5623万元。其中,市区(含大丰)57439万元,东台8414万元,建湖6647万元,射阳6887 万元,滨海5522万元,阜宁6448万元,响水426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7210.01万元,同比增长40.09%。其中,人员经费3533.69万元,公用经费1255.71万元,专项经费2420.61万元。


图片




04



资产风险状况




图片

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38万元,逾期率 0.02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1915万元。




05



社会经济效益




图片
图片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62 %,国有企业占16.88%,城镇集体企业占0.66%,外商投资企业占6.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7.32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9%,灵活就业人员占4.67%,其他占0.64%。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93 %,高收入占1.07%。


图片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3%,国有企业占8.69%,城镇集体企业占0.69%,外商投资企业占8.8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5.0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8%,灵活就业人员占7.42%,其他占0.81%;中、低收入占99.47%,高收入占0.53 %。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10.2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9.89%,租赁住房占2.6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43 %,死亡提取占0.29%,其他占4.48%。


图片

图片

(三)贷款业务

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31.2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9.64 %,比上年末增加1.07个百分点。2022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贷款合同约定的存续期内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4亿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7.08 %,90-144(含)平方米占70.96%,144平方米以上占21.96%。购买新房占71%,购买二手房占29%。 


图片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3.8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4.32 %,三人共同申请贷款占1.85%。


图片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42%,30岁-40岁(含)占46.36%,40岁-50岁(含)占17.55%,50岁以上占4.6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0.68%,购买二套房申请贷款占9.32%;中、低收入占98.8%,高收入占1.2%。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9.15%。




06



其他重要事项




图片
图片

(一)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2年,新增7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图片

(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

2022年4月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的通知》两条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6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积极探索“即申即办、免审即享、动态跟踪”的管理模式,落实住房公积金应对疫情阶段性支持政策。

全年共计1382家企业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减负1997万元。对受疫情影响未正常偿还的2546笔110.36万元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图片

(三)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1️⃣自2022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2690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按2021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市直、亭湖、盐都、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东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70元,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40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为26900元,下限为38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存比例为12%;企业及其职工缴存比例为8%-1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10%。继续执行我市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持续助力“租购并举”,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租房提取不限频次,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自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后, 8843名缴存职工累计租房提取金额9795.34万元。全年支持2.9万名缴存职工租房消费提取2.13亿元。

1️⃣自2022年6月8日起,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市区(含大丰)范围内单职工每月提取最高限额由600元提高至8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月提取最高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600元;其他县(市)单职工每月提取最高限额由500元提高至6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月提取最高限额由1000元提高至1200元。


图片

2️⃣自2022年10月20日起,取消购房建房一年内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后三个月内申请补提取的时间限制。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为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在全省率先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恢复二次公积金贷款,推行商转公带押转贷。

政策实施后,贷款笔数和规模呈快速增长态势,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085笔41.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91%、84.13%。其中,支持缴存人购买首套房贷款10052笔35.9亿元,分别占贷款总量的90.68%、87.4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缴存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效应明显。


图片

1️⃣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2️⃣恢复第二次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首次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结清的缴存职工,新政策实施后,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3️⃣调整公积金贷款保底贷款额度

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保底贷款额度由15万元调整至2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保底贷款额度由8万元调整至10万元。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2022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5%;202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9月30日(含)以前,首套贷款利率为五年(含)以内2.75%,五年以上3.25%;第二套贷款利率为五年(含)以内3.025%,五年以上3.575%。10月1日起,首套贷款利率为五年(含)以内2.6%,五年以上3.1%;第二套贷款利率为五年(含)以内3.025%,五年以上3.575%。


图片

图片

(四)服务改进情况

1、深度融合线上线下业务,不见面服务大幅提升

构建以“我的盐城APP、中心门户网站、住房公积金网厅、微信公众号、合作银行智能服务终端、短信、12329服务热线”等全渠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为缴存人提供7×24小时高效便捷的线上渠道;实现住房公积金高频提取业务“零材料”、资金“秒到账”的“掌上办”;与全市8 家农商银行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依托农商银行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将服务延伸至乡镇、街道,推进实现公积金业务 “就近办”;充分利用“公积金+银行贷款系统”,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只见一次面”的“全程网办”;加强同公安、市场监督、民政、自然资源规划、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业务系统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核查的“一网通办”。

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共办理单位业务54.6万笔,其中:线上办理51.6万笔,占比94.5%,线下办理3万笔,占比5.5%。 



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共办理个人业务255.6万笔,其中:线上办理238.4万笔,占比93.3%,线下办理17.2万笔,占比6.7%。



个人业务线上办理主要在网上服务大厅、我的盐城APP、微信公众号,分别为125.2万笔、70.9万笔、40.1万笔,占全部线上办理量的99.08%。


图片

2、深化“跨省通办” “长三角一体化平台” 功能,高质量做好异地协查协办业务

针对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和“长三角一体化平台”业务需要,设立线上线下“跨省通办” “长三角一体化平台”专窗,扎实推进异地公积金业务顺利开展。扩展公积金监管平台功能,在正常的8项“跨省通办”业务外,沟通协调其他公积金中心开展了超期异地证明撤销、贷款流水打印、房产交易信息协查、不动产证信息协查等多项业务。

全年累计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1168笔;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4784笔;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1518笔;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267752笔;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43笔;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6579笔,长三角一体化平台协查125笔。

3、严格落实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

优化完善“好差评”评价渠道,在窗口增设服务评价器,全面开展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和网上服务“一事一评”,主动引导企业和群众开展评价,实现公积金服务线上线下服务渠道评价全覆盖。

全年中心服务评价量为130万件,位居市级部门第二,满意率为99.99%。

图片

(五)信息化建设情况

1、推进跨省业务通办

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落实“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实现部、省市公积金数据共享。加强跨层级联动、跨部门协同推进住房公积金开户“一件事”、退休“一件事”和就业“一件事”等联办落地。

2、深化数字公积金建设

探索以新型数字技术引领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一是上线人民银行征信查询前置系统,征信信息自动推送至业务系统,并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智能判断职工信用情况,进一步优化了业务办理流程;二是积极对接“苏服码”,进一步精简现有业务办理要件,推进公积金业务办理全流程“无纸化”。

3、强化安全管理要求

坚持把安全作为数字公积金稳中求进的重要基石:一是按照三级等保要求,完成对旧安全设备的替换和关键安全设备的热备,优化升级核心业务系统密码登录验证规则,进一步增强了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二是对系统安全防护进行升级,传输通道升级为HTTPS,有效提升数据传输的安全性,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推进系统迁移“上云”工作,依托市“政务云”平台搭建安全、可靠的基础计算存储平台,保障系统设备“不宕机”。

(六)执法推进情况

2022年,制定《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事项办理工作规范》和《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保证执法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升执法效能。

2022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行政执法立案5件,发责令限期办理登记(开户、缴存)通知书5份;发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1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次,强制执行罚款5万元,加处罚款5万元,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38907元。

(七)获得荣誉情况

1、集体获得市级(含)以上荣誉情况

1️⃣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建湖管理部、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滨海管理部、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响水管理部被省文明委表彰为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2️⃣中心被省总工会、省全民阅读办命名为2022年江苏省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

3️⃣大丰管理部被省建设工会授予2022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

4️⃣滨海管理部被省建设工会授予2022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人先锋号” 称号。

5️⃣滨海管理部工会小组被省建设工会评为2022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会工作模范职工小家”。

6️⃣市直管理部、射阳管理部分别被省住建系统职工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授予2022年度江苏省住建系统城乡运行保障劳动竞赛“先进单位”、“先进班组”称号。

7️⃣阜宁管理部被省住建系统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评为2022年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

8️⃣中心机关党委“赞颂新成就、献礼二十大”被市级机关工委评为“优秀书记”项目。

2、个人获得市级(含)以上荣誉情况

1️⃣蔡建国同志被人社部、住建部表彰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

2️⃣彭琳同志被省建设工会授予2022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3️⃣陈月华同志被省住建系统职工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授予2022年度江苏省住建系统城乡运行保障劳动竞赛“先进个人”称号。

4️⃣王寿标同志被省住建系统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评为2022年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康杯”竞赛组织工作优秀个人。

5️⃣刘畅同志被盐城市总工会授予“盐城市五一劳动奖章”。

6️⃣卫伟、黄晓敏、周泽、项晔、顾银利、陈智勇同志被市总工会授予“盐城市五一创新能手”。



图片




编辑:徐晶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