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乙类乙管”后医疗污水处理如何监管?生态环境部回应

2023-03-16 16:30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字号:

近日,多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虢清伟在3月16日举行的专题发布会上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针对医疗污水污染控制,生态环境部将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其中在疫情流行时,通过启动应急措施,强化污水消毒处理,防止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安全。

新冠疫情期间,生态环境部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两个100%”工作要求,也就是“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100%全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其中,发文明确了医疗和城镇污水应急处理、杀菌消毒等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提供了技术方案;督促各地以定点医院、接收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集中隔离场所为重点,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开展环境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地积极主动作为,积累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如,上海建立了排污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排水许可证“三证”信息共享机制,河南、浙江、湖南等省份明确了排查整治技术要求和工作流程,宁夏制定了医疗污水智能化监管方案,山东、河南制修订了地方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提高了医疗污水排查、治理效率,提升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他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针对医疗污水污染控制,生态环境部将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常态化防控时,通过强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维监管,确保医疗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疫情流行时,通过启动应急措施,强化污水消毒处理,防止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安全。(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曹政)

编辑:王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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