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2023-02-10 10:15 来源:新华社 字号: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通知提出,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根据通知,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

编辑:胥文菁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