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湖:社保圆了百姓乡村振兴“幸福梦”

2023-01-10 09:55 来源:建湖日报 字号:

“社保真给力,我现在每月领取320多元的养老金,加上其他补贴,全家生活不愁。”近日,芦沟镇红亮村残疾村民智成明对社保助力其奔小康心存感激地说。

提起社保助力奔小康,还得从2016年说起……当年,建湖县有城乡低收入人口近2万人,为帮助他们尽快脱“帽”,建湖县率先实施社保助力奔小康工程,实现登记参保、代缴保费、享受城居保待遇三个100%,圆了百姓乡村振兴的“幸福梦”。

精准比对,不漏一人

高新区严桥村村民徐某,是县民政局资助的低收入人员,今年已超过60周岁,一直未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县人社部门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等信息进行多重比对,发现其由于身份证号码错误,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立即与区社保经办机构对接,迅速为徐某参保并办理领取待遇手续,补发待遇8561元,现在每月领取240元,徐某打心眼里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政策再好,还要看落实。为尽早实现低收入人群城乡居保参保全覆盖目标,2016年,建湖县下发《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对符合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条件的,县财政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2017年,我县资助范围增加到低收入人口。2018年,又增加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实现所有低收入人群参保全覆盖。

县政府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做好低收入群体的摸底排查,掌握所有人员全量信息。每季度动态跟踪管理相关数据,确保新增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畴;适时将低收入人口数据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数据、职工保险系统数据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数据进行比对,建立台账,将未参保人员细化到各镇(街道、区)、村(居)进行参保登记。

暖心施策,应享尽享

智成明就是低收入群体社保助力奔小康的最大受益者之一。他肢体残疾二级,以前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由于经济原因中断缴费。实施社保助力奔小康工程后,县财政每年按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年后,工作人员动员其选择高档增加缴费额,以享受缴费年限养老金,从而领取更高的养老金。随后,他又增加了400元的缴费,加上政府代缴的100元,年缴费额达500元,现在每月领取326.1元,加上他每月领取的重残补贴560元,每月收入达886.1元。

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针对适龄参保人群中有一部分低收入群体由于经济条件差等原因还未参保,从而未能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情况,2012年,县人社局向县政府提交《关于特殊群体到龄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建议方案》,经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低保人员、五保供养人员、四级以上伤残军人、一级二级残疾人、因患重大疾病致贫人员在年满60周岁时即使个人未缴费也可直接凭相关材料申请领取基础养老金。

2016年,建湖县根据国家和省人社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对部分未申报的低收入人员,由镇、村经办人员上门动员,帮助其办理参保手续,实现全县60周岁以上人员领取养老金全覆盖。

温馨服务,赢得点赞

“多亏人社部门,他们的周到服务解决了我的心头之患。”宝塔镇前庄居委会居民刘珍,为视力二级残,几年前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于身体原因无法现场进行社保卡激活,一直使用银行存折领取待遇。

去年1月份,县人社部门发现仍有部分人员未用社保卡,考虑到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特点,积极探索上门认证等服务。县人社局与农商银行合作,利用农商银行流动服务车,走村入户,上门为特殊群体进行资格认证,更换激活社保卡。

县人社局准确核实低收入群体的基础信息,重点摸排已登记但未正常缴费或已到龄但未落实待遇的实际情况,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坚持数据引领,信息跑路,能不让服务对象跑腿,绝不让他们跑腿,由经办机构协调调取各相关部门数据进行集中办理参保登记,免去低收入人员自己出具证明、自己申报的麻烦,让他们享受更加温馨和便捷的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互联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推进业务经办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建设,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赢得各方点赞。

彭淑红 陆华祥
编辑:洪云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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