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12-09 15:14 来源:亭湖发布 字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自2022年12月9日0时起,将:

建军中路59号中茵海华广场8号楼166门市七分甜(中茵海华店);建军中路109号荣膳荷水城羊肉粉(铜马店);北林路德惠尚书房9号楼三单元;力拓悦城小区24号楼;新港村1组52号,42-2、53、54、55、60-1、51、50、49、48、47、46、45、44、43、42-1号;馨港雅居小区12号楼;平湖鹂墅小区23号楼;碧湖新苑小区4号楼;东方嘉苑小区1号楼3单元,19号楼3单元;东方雅居小区3号楼3单元,5号楼1单元、3单元,9号楼3单元;南洋镇集镇振兴路8号(振兴路以北2号、4号、6号、8号、10号、12号、14号、16号、18号);南洋镇盐东居委会一组1号至27号;南洋镇集镇花木北路18号、25号、29号、31号、42号、44号;南洋镇集镇园丁巷14号一单元;南洋镇东团村三组201号;南洋镇民航村一组49号至59号;南洋镇盐东居委会一组38号至45号,二组158号;南洋镇高产居委会一组46号、75号、76号、83号、84号、91号、92号;南洋镇集镇幸福中路31号、33号、35号、37号、39号、41号、43号、45号;南洋镇集镇碧湖小区4号楼二单元、5号楼一单元;南洋镇集镇朝阳路6号、8号、10号、12号、18号、19号、20号;南洋镇集镇朝阳集资楼201号、202号、301号、302号;南洋镇集镇建阳东路17号;南洋镇集镇三元宫中路10-6、10-7、10-8、10-9、10-10、10-11、10-12,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文峰街道、宝瓶湖街道、南洋镇、东亭湖街道全域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感谢辖区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请全区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生命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共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盐城市亭湖区新冠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编辑: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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