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第2场——区人社局专场

2022-07-22 17:01 来源: 字号:

主持人

亭湖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主任、主持人江朝阳:

大家好!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宣传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举办“勇当排头兵、奋进向未来”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区人社局”专场,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邀请到的发布嘉宾有区人社局四级调研员常祝亮、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高庆祝、区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副主任孙程君共同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区人社局四级调研员常祝亮作介绍。

就业局势稳中向好。近5年来,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万人,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0.89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人,开展各类就业培训5.4万人次,扶持自主创业0.95万人。

社会保障覆盖更广。目前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2.2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8.5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3.84万人。

人才队伍量质双提升。目前我区人力资源总量达13.77万人,其中博士生257人、硕士1078人;专业技术人才达36397人,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人才达1.39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1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18万人,技能人才接受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超过10万人次,近五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26人。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近5年来处理各类劳动举报投诉案件1390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586件,按期结案率100%,帮助劳动者追回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损失1.85亿元。

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近五年来,人社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压缩度95%,即办件事项占比100%,“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率100%。主持人江朝阳:

感谢常局长。下面开始提问。

“亭湖发布”记者提问:缓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区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副主任孙程君:根据苏人社发[2022]70号文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缓缴的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亭湖新闻”记者提问:城乡居民养老金包含哪些方面?

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高庆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年限养老金、高龄补助和奖励性养老金,支付终身。我区已连续12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22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30元。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增发1%。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即本金+政府补贴+银行利息)除以139。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19年11月起,我市对65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5元。为让全区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经区政府批准同意,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区对缴费享受待遇人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每人每月增长20%;同时对7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再适当倾斜,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15元。

主持人江朝阳: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发布嘉宾,感谢各位记者朋友。

编辑:赵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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