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从严把关推选劳模

2022-05-02 22:26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融媒体 字号:

近年来,在劳模推荐、申报、评选工作中,响水县严格把牢政治关、程序关、审核关,确保选得准、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推选全过程阳光运行,使榜样更有力量。

严格条件标准。严格的评选条件是确保评选质量的前提。县委、县政府出台专门文件,明确劳模推荐人选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紧扣评选范围,坚持优中选优,将2019年以来在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10个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政治上过得硬,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的杰出代表推选出来,确保先进性、模范性和典型性。按照推荐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凡是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个人信用不良者,一律不可参加评选,坚决挡在门外,保证人选质量。

严控比例结构。对推荐人选坚持面向基层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面向社会各阶层,尽可能做到全覆盖。分三种类型,对人选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占总数的45%左右;农民(含农民工)人选占总数的20%左右;机关事业单位人选占总数的35%左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列入其中。2022年盐城市劳动模范名额300名,分配响水县18名,该县对各类型人选名额进行分配。按照推选原则,对分配名额进行再分解、再细化,严格把握好各类人员结构比例,保证推荐人选的覆盖面和广泛性,能够充分反映全县各行各业劳动者的精神风貌。

严密程序推选。推荐评选工作实行属地原则。凡所在单位党组织关系在该县的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先进个人均参加所在地评选,驻县的中央、省属单位均参加各镇区的推荐评选。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职工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标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对统战人士征求统战部门意见;对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征求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其中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同时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同时征求工商联意见;对农民工征求工作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政府意见。所有推荐人选一律经过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后上报。

严守纪律规矩。推荐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按照自下而上、差额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评选。凡有隐瞒身份、伪造事迹或违反推荐评选程序的被推荐人选,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相应收回推荐名额。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跑先进”“要先进”“买先进”“骗先进”等不良现象。确保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严密协调配合。明确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坚持质量第一要求,扎实做好劳模推选工作。由该县评模办牵头,加强政策指导,及时跟踪掌握各责任单位组织推荐的工作进度,督促按时完成推荐任务。同时,落实该县评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在此基础上,要求该县评模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刁洪斌)

编辑: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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