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启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重点治理4.2万多家失信企业

2022-03-31 15:04 来源:交汇点 字号:

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为牵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3月31日江苏高院公布,今年在全省法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

江苏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指出,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执行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江苏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工作方案,1+4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综合运用信用修复、教育督促、“执行转破产”、失信约束等措施,与政府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对失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推动江苏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

其中,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是1+4专项行动中的“1”, 也是整个专项行动的重心。去年江苏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3.39万条,促进大量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删除失信信息12.02万条。在“暖企”行动中,全省法院将对注册地在江苏且被江苏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4.2万多家企业进行全面专项治理。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确定“退出”“指导”“约束”三类清单。对退出清单中的企业,依法撤销或删除失信信息。符合破产条件的,通过“执行转破产”、政府公益清算等途径使其退出市场后删除失信信息;对指导清单中的企业,指导其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促成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删除失信信息;对依然抗拒、逃避、规避执行的企业,列入约束清单,继续依法采取纳失措施。

江苏高院明确,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将企业纳入或者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符合法定实质性要件和程序性要求。要依法纳失、依法修复、依法救济,切实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强“活封”“活扣”和信用警示提醒、信用修复服务,努力减少执行查控措施和信用惩戒措施对企业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坚持鼓励诚信与惩戒失信并重,去年全省法院将4006家企业“执行转破产”,成为企业破产案件的主要来源,一批失信企业彻底退出市场。同时,探索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以镇江为例,去年全市法院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专项治理行动,使2605家企业退出失信名单,为镇江城市信用综合评价排名从全国97位提升至31位作出了积极贡献。江苏高院明确,对经过说服教育主动履行义务、配合法院执行的企业,将及时采取信用修复措施,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主动履行义务,减少违法、失信行为。

编辑: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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