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条措施”强化督查指导 房产销售场所构筑防疫安全网

2022-03-25 09:15 来源: 字号: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3月21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产销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房产销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九条措施”。同时该局成立督查组,联合各县(市、区) 住建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抓好全市房地产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请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请量一下体温……”3月22日、23日,记者跟随市住建局防疫督查组工作人员先后到盐都区、大丰区检查房产销售场所。在盐都区一家售楼处,没等进门,该处工作人员立即主动上前按照防疫规定,逐一查看来访人员“两码”,符合“体 温正常、绿码、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接待大厅,并登记相关信息。而在其门口,两块宣传展板上则标有防疫温馨提示。

“根据政府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防疫期间只要发现红码、黄码人员,立即落实人员临时管控,并向属地政府防疫指挥部报告。”大丰区一家售楼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督查组检查时表示“,如果发现行程码带星、处于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将劝导不得入场,并及时向社区(村)、属地政府防疫指挥部主动报备。我们将认真贯彻好政府部门的防疫决策。”

此次印发的房产销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业人员防疫要求、来访人员防疫要求、严控人员聚集、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加强场所通风换气、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等“九条措施”。按照规定,各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除做好防疫台账资料,并于每日18 点前将相关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属地住建部门外,还应把疫情防控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加强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除了要查验相关信息外,建议你们还要配备体温测量设备。”“一定要严格落实登记制度,如果有红码、黄码 或行程码带有星号的,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在检查中, 督查组工作人员发现,大部分房地产销售场所、中介门店的工作人员,能够做到佩戴口罩、手持测温枪,对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但也存在极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门店员工存在防疫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针对这些情况,督查组工作人员一一指出,并督促其完善落实到位。

市住建局防疫督查组负责人朱红伟表示,将不定时对全市各地房地产销售场所、中介服务门店进行督查, 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全覆盖,织紧织密房地产市场疫情防控“安全网”,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落细。

记者   赵亮

编辑:邱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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