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从此开启了“依法带娃”时代。1月27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发出了新法实施后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失足少年背后的“问题家庭”
日前,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小林(化名)长期夜不归宿,缺乏有效的家庭监管,交友不慎染上恶习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该院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在小林婴儿时期,其母亲就离家出走不再过问小林的生活和学习。而小林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对小林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教育,小林自幼随爷爷奶奶长大,在过分“宽松”和溺爱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以至于其在初三下学期经常旷课,跟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养成不良的习气。
案件审查阶段,检察机关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后,经检委会研究对小林最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指引+训诫”赋能家庭教育
鉴于小林家庭的特殊情况,在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对小林的行为以及其父亲监护失职的问题开展训诫,帮助小林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求其父亲认真履行监护、管教责任,帮助小林回归学习生活正轨,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发出了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教育监护职责,要求其日常关注小林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避免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
“未检+N”开展联合指导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青少年帮教联盟”的联动效应,发挥联盟单位的各自优势,对涉案未成年人小林的就业指导、家庭和社会救助等各方面提供服务和帮助。《家庭教育令》发出后,该院还联合公安、妇联及司法社工组织对小林的父亲开展首次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老师从专业角度分析小林和父亲双方的问题,并拟定了详细的家庭指导方案。
一纸“家庭教育令”,不只是约束,更是蕴含新生的期待。检察机关将联合各职能部门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跟踪到底,通过定制式、个性化的指导,实时掌握家庭教育令的落实情况,同时在帮教督促、家庭关系修复等方面引入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教育学者、志愿者等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合力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查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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