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1月25日--26日,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督查东台、大丰水上服务区、刘庄、阜宁船闸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督查组实地察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备情况、《盐城市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接收转运台账资料等方面工作。
目前,盐城港航所属船闸及服务区配置水污染防治设备,具备了接收转运能力。严格按照《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指南(试行)》标准执行,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正有序展开。
督查组要求各船闸及服务区:要加强污染防治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有污水自处理设施的,严格执行操作流程,确保达标排放;要督促引导船民及时送交船舶污染物、主动扫码、填报相关信息;要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协议,督促指导转运、处置企业安装使用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实现船舶污染接转处全过程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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