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发布2021年11月“中国好人榜”。我市阜宁县阜城街道向阳社区居民王红当选“孝老爱亲”类中国好人。
1992年,王红与丈夫相识并结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儿,一家人生活其乐融融。自1995年丈夫患病失去劳动能力后,家庭的重担落到王红肩上,她一边悉心照顾丈夫、伺候公婆、看护女儿,一边挣钱养家。2015年丈夫去世后,王红将身患疾病的婆婆当亲生母亲一般对待,婆婆先后3次重病住院、2次被下病危通知,王红都不分昼夜在床边尽心照料。
26年来,由于为丈夫和婆婆治病,家里背上20多万元债务,但无论多辛苦,王红都不放弃赡养公婆。如今,婆婆每次提起儿媳都感慨地说:“是儿媳妇3次把我从阎王手中抢回来,这辈子我遇上了好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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