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防雷安全监管 织牢雷电隐患治理“一张网” ——访市气象局局长张志刚

2021-12-16 10:01 来源:通讯员 王征 王红梅 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融媒体记者 李旻 字号:

市气象局“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防雷领域安全宣讲。


编者按  雷击灾害是对我市影响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做好防雷减灾工作不仅是深化改革、优化服务、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市气象局立足“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深化气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等有机结合,在思想上受洗礼,在行动上见真章,把党史学习教育汲取到的强大精神动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活力,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防雷安全监管的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

记者:从全国范围的新闻报道看,关于雷灾的事故一直比较多,这是否与经济社会生活状态发生变化有关?

张志刚:是的。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气温上升,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不断增加,导致城市热岛效应,使雷电强度呈增加趋势。同时,随着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各类电子设备、设施广泛应用,而这些电子系统对雷电产生的电磁辐射比较敏感,再加上各种线路的互联互通,就大大增加了发生雷电灾害的可能性。

就我市而言,据不完全统计,从2001年至2016年,全市因雷击造成伤亡31人,因雷击造成的设备损坏、信息系统瘫痪、建筑物损毁、引发火灾等灾害,每年均有十几起至数十起,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近几年随着防雷安全监管和隐患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我市雷灾伤亡损失明显减少,近5年已经没有雷击人员伤亡事故报告。

记者:我市气象部门在雷电灾害预报预警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发展改革、应急管理、商务、气象等召开防雷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

张志刚:首先是“打基础”,不断提高雷电灾害预报预警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我市不断加密城乡综合气象观测站网,推动地面气象观测自动化,全市建成闪电定位仪等气象自动观测系统220多个,平均观测间距乡村达7公里、城市达4公里。同时,发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报警报业务,开发了新一代气象预报服务平台和自动站数据处理平台,加大对雷电监测、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力度。为了快速、精准、有效发布雷电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市气象局还与通信运营部门合作,在全省率先开发气象预警信息靶向发布平台,实现了对指定区域内社会公众快速推送预警,在今年4月底提前防范雷电大风的强对流天气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是“强管理”,开发盐城气象安全管理平台,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防雷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等环节加强管理,提高监管质量。积极落实“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通过强化线上指导、线下服务和审批环节等工作,实现服务前移、服务下沉,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乃至不跑腿”。

市气象局领导到企业宣讲雷电灾害防御知识。

再次是“抓科普”,根据近年来雷电灾害的事例分析,造成雷击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防雷意识淡薄、防雷常识缺乏。为此,我们加大了防雷的科普宣传力度,制作雷电防御线上课件,编印雷电灾害防御知识手册,通过开展集中宣讲“春风行动”“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防雷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五进”等活动,普及防雷安全知识。去年,我局制作的科普短片《西游记之电闪雷鸣》还荣获了全国气象部门法治动漫微视频评比活动二等奖。

记者:目前有哪些防雷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

张志刚:一是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二是于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三是由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中第十六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四是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这些法规对加强防雷技术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五是国家、省、市政府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54号)、《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51号),盐城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盐政传发【2017】348号)等。以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加强防雷减灾工作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2020年,我市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被省气象局表彰为全省先进。我市在加强防雷安全监管方面具体有哪些举措?

市气象局服务窗口连续多年获市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称号。


张志刚:防雷安全监管事关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气象局始终立足本职岗位为民服务,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大实事,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最大责任,切实把防雷安全监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市气象局行政许可服务处“微笑服务”得到企业点赞。

深化部门协作,行业联动合力监管。动态更新、及时完善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库。主动对接应急管理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等部门,收集油库、气库、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存储企业,以及旅游景点等防雷监管对象,完善防雷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库,对停产停业、拆除、搬迁等状态的企业,核查经营状况证明材料,切实做到信息准、底数清。今年确认防雷重点单位共926家,其中易燃易爆、危化重点企业863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63家。严格检查,夯实隐患排查。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发布通告,督促各类主体履行防雷安全职责,及时开展防雷安全自查和年度检测工作。加强部门联动,集中精干力量开展重点单位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对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检测公司和旅游景区开展“全覆盖”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结果每周通报公示。今年以来,全市气象部门共检查易燃易爆防雷重点单位863家,出具整改意见292份,提出整改意见547条。与应急管理局、文广旅游局“双随机”抽查易燃易爆企业、文保单位及A级以上旅游景点共11家,及时督促整改情况,整改及复查闭环率100%。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联席制度,气象、发展改革、应急、住建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全面交流各自领域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研讨工作难点热点,引导各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推动形成全市防雷安全监管合力。

加强信用管理,深化检测中介治理。推动防雷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纳入地方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气象、中介办、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联合对防雷检测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已经成为企业选择防雷检测中介服务机构的重要参考,并作为政府和公共财政投资项目防雷检测招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我们还与每家防雷检测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限期要求检测单位及时报送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今年全面开展乙级资质防雷检测单位质量考核工作。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对省内、省外三家防雷检测单位在我市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三起案件均执行到位、按期结案。通过加大查处力度,对我市防雷检测中介活动起到一定的规范震慑作用,其中2019年的案件被司法部列入全国气象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市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管党员先锋队联合中石油西环南路加油站开展“落实防雷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开展岗位练兵,提升队伍执法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气象主管机构对本辖区内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气象局进一步调整优化本单位执法人员配置,明确监管责任。夯实市级3+3、县级2+2执法监管队伍基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配备笔记本电脑、打印机、防爆PAD的基础上,今年又配备30台防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监管装备,常年保证执法监管车辆。加强防雷安全监管理论学习,开展“云课堂”线上交流学习6次,组织执法现场观摩活动2次,积极开展业务比武和岗位练兵,联合市总工会举办首届“全市气象系统防雷安全监管职业技能竞赛”,全面提升防雷安全执法监管素质。

“互联网+监管”,气象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市气象部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15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办事大厅,行政许可时限压缩75%以上,并实现“一网通办”。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2件,气象灾害性质等级确认21件,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结,100%不见面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为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提供了更加优质、更加便利的气象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电子印章在审批服务环节的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已完成与省级风险预警系统对接,实现国家和省级风险线索的下发、处置及上报功能。开发盐城气象安全监管平台,对接全国、全省防雷安全监管平台,依托平台实现网上防雷安全监管、现场检查全程留痕。

记者:今后防雷减灾工作的重点有哪些?


防雷工作人员在油库、气库、海上风电场等地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

张志刚:一是要加强雷电监测预警预报业务。充分利用气象部门的资源,综合运用雷达、卫星、探空和闪电定位监测资料,开发本地或应用上级业务部门的雷电天气潜势预报、雷电数值预报模式,制作适合于本地不同需求的雷电预警预报产品,通过电视、广播、96121、短信、应急广播、电子显示屏及微博、微信等渠道对政府、公众发布。同时,要建立专业雷电业务服务系统,在上级雷电预警预报产品的指导下,开发适应不同行业和部门需求、内容丰富的雷电信息产品。二是做好防雷依法行政。执行好防雷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加强与防雷相关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和贯彻执行,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使防雷减灾的组织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广泛、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和合作,使防雷减灾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特别是要进一步夯实防雷重点行业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定期组织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雷灾隐患。加强防雷安全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对防雷执法的投入,优化完善执法人员配置,明确岗位职责,并通过培训制度、激励措施的实施,提高执法人员的主动性、自觉性、法治水平和装备条件。通过把日常执法和防雷安全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各种防雷安全隐患,维护防雷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从源头把好防雷安全关。三是加大防雷减灾宣传力度。加大对防雷政策法规以及雷电防护、灾情处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的科普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避险、自救和互救的能力,提高全社会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

记者:如何才能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

张志刚:作为单位防雷,一是各单位每年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防雷检测机构开展防雷设施检测,定期检测和评估防雷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二是各单位应有安全人员负责防雷安全工作,建立各项防雷减灾管理规章,落实防雷设施的日常自查自测工作,特别是在雷雨之前应及时对防雷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对防雷安全人员要有计划地开展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建立雷灾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定期开展雷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三是建设单位在防雷设施的设计和建设时,要根据地质、土壤、气象、环境、被保护物的特点,雷电活动规律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和施工。四是应采用技术和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设备、器件、器材,避免使用非标准防雷产品和器件。五是新增建筑物、新增加的设备或者改(扩)建工程在使用之前,要对防雷系统重新设计和建设,并通过专业防雷检测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六是雷灾发生以后,要及时向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电话:0515—88419726)上报灾情,以便及时进行现场调查,避免再次遭受雷击。


编辑:魏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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