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案件当事人王某送来一面“公平正义、无私援助”的锦旗,对滨海法院滨海港法庭及时判决维护其合法权益表达谢意。
王某与刘某于2014年7月签署建房协议,约定王某为刘某建设房屋。王某建好房屋交付刘某使用后,刘某拖欠10万元左右房款,至今未付。王某遂诉至滨海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承认部分房款没有支付,但认为王某施工的房屋存在种种问题。
为解决双方争议,滨海港法庭组织双方到房屋现场进行勘验,按照建房协议对涉案房屋进行了仔细考察。经勘察,法庭认为王某的建房符合双方协议约定,刘某提出的相关问题并未在合同中作出约定,故判决刘某支付相应的房款。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而是继续针对刘某的抵触情绪释法说理,并告知他不主动履行可能面临的风险。最终,刘某主动履行了欠付的房款。至此,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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