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惠民生 筑牢安居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脱贫攻坚工作侧记

2021-11-19 16:53 来源:通讯员 吴军中 刘晨 字号:

省委省政府日前发文,表彰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市住建局村镇建设处获评“全省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先进集体”。为切实把打赢脱贫攻坚战这项政治任务和历史责任落到实处,几年来,市住建局始终将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放在首位,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市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

“十三五”期间,市住建局对全市171309户在册建档立卡农户,23556户其他三类贫困对象多轮摸排,累计排查C、D级危房25591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8663户,所有C级、D级危房信息都建立档案,记录在册,并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计划。截至目前所有发现的25591户危房已全部改造到位,其中维修加固17946户,翻建新建7645户。‍

▲大丰区大桥镇中港村村民徐少成搬进新型农村社区

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协同联动

各地、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当前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和农房改善工作的首要任务,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关键举措。住建部门认真做好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危房鉴定、质量监管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发改、财政、民政、残联、扶贫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结合“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通过市县联动、条线互动、整体推进,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一着不让、高效有力推进。

严格安全鉴定  分类实施改造

按照“民政、扶贫等部门认定身份、住建部门鉴定危房的认定程序”的要求,对照拉网式排查确定的对象名单,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由各地住建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及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对农村危房进行鉴定、登记。对需要进行改造的危房,规范执行程序确定改造对象,实行“县、镇、村”三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溱东镇鲍南村改造前后

两个责任联动  三级部门联查

按照“精准危改、户户达标”的目标要求,实行“两个责任联动,三级部门联查”,进一步强化各级住建部门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部门的监督职能,着力于传导压力、查漏补缺,切实防止虚报浮夸、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发生,为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推行廉租房  建设安置楼

阜宁县在益林镇科学选址,建设50平方米左右的适老康居公租房,供全县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低收入退宅户购买或租住,月租金仅1元。目前在建廉租房458套,其中已签购房协议380套,已定1元公租房8套,年底前竣工2幢144套,剩余明年交付,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心,住得舒心”。东台市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社区建设托底安置楼,总共建造29套,每套房子面积控制在40-70平方之间,总投资400万左右,目前已入住7户,有一部分四类对象等待审核入住。

聘请专业鉴定  加大补助力度

盐都区邀请专业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全区所有在册“四类人群”住房进行专业鉴定,累计鉴定疑似危房户14000余户,确保“应改尽改、不漏一户”。在新建房屋户型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了入住新型农村社区小户型、低价租住村集体农房等方式,改善了约50余户。亭湖区组织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对5个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补助力度,区财政给予各镇危房改造资金支持,每户补助1万元,经费由各镇统筹兜底使用,目前已拨付区级补助资金375万元。大丰区原址翻建或到规划发展村庄点新建的,在执行省级补助标准的前提下建平房每户再补助1万元、楼房补2万;对特别困难的农村四类重点对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托底安置。

“十四五”期间,我市实现农村低收人群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将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户抗震改造工作,做好农村低收人群住房的定期体检,落实农户主体责任,切实根据群众需求科学确定保障方式和建设标准,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

编辑:何慧慧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