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8月25日,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发布,该市53幅地块亮相。这是该市根据“两集中、三批次”的要求,进行的第二批集中供地。53幅地块,既有位于南部新城、河西新城等热点地区的,也有处于溧水、高淳两个区的,总面积近242公顷。
此次出让土地,全部采用“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新模式,具备“一地一策”出让的特点,并且通过联合竞买方面的约定限制地块报名总数。此次地块出让,最高溢价率由之前的30%下调至15%。
此次出让,鼓楼区有一幅地块,建邺区、秦淮区各有两幅地块,雨花台区3幅地块,栖霞区、浦口区均有7幅地块,六合区6幅地块,江宁区、江北新区各8幅地块,溧水区5幅地块,高淳区4幅地块。可以说,地块分布较为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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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让,明确要求: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在同一批次出让公告中所报地块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告地块总量(不含高淳、溧水)的30%。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看到,位于秦淮区南部新城应天东街以南、大明路以东的G73地块,浦口区桥林街道的G103地块、G104地块,以及江北新区的4幅地块、溧水区的5幅地块、高淳区的4幅地块,一共16幅地块标明“不接受联合竞买”。出让公告还写明,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南京对合作开发行为进行规范。这批集中出让的地块中,位于鼓楼区的G70地块,建邺区的G71、G72地块,秦淮区的G73地块,栖霞区的G80、G81、G82地块,江北新区的G14、G15、G16、G18地块,一共11幅地块标明“不得合作开发”,即 “该地块不得联合报名竞买、不得合作开发,竞得土地后,竞得人可以按现有规定成立项目公司,但竞得人须持股100%,且股权不得转让”。
25日,《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用地出让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同步公开(解读文章请点击),体现南京市对提升住宅规划品质、打造优质人居环境的重视与引导。此次出让的江北新区8幅地块,要求地块内建筑须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溧水区的G18地块,要求地块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采用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溧水区的G19地块,要求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采用三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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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栖霞区燕子矶街道仙林副城的G78地块,是二类居住用地,对环保提出具体要求。如不设置地铁减震措施,A分区内敏感类建筑退让地铁6号线结构外轨中心线应不小于34米;若设置减震措施,竞得人须就退让具体要求提前与地铁公司做好衔接。竞得人应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使地块内建筑达到环保等部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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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起,南京市区、江北新区出让地块的有意竞买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溧水区出让地块的有意竞买人可登录“溧水区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高淳区出让地块的有意竞买人可登录“高淳区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9月14日至9月24日9:30,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有意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上交易系统报名。
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9月26日9:30开始。
今年4月9日,南京推出首批集中出让52幅地块,总面积约225公顷。这些地块都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 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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