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建档立卡学生申报资助途径是什么?扶持的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1、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2、学前教育困难儿童:平均每人1000元/学年,其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农村低保家庭儿童、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儿童)每人1200元/学年。
小学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外,平均每人享受1000元/学年的生活补助经费,其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生活补助经费是每人1500元/学年;孤儿及除了政府补助收入再无其他任何经济来源且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是每人4000元/学年。
初中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外,平均每人享受1250元/学年的生活补助经费,其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生活补助经费是每人2000元/学年;孤儿及除了政府补助收入再无其他任何经济来源且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是每人5000元/学年。
高中困难学生:平均每人可享受2000元/学年的国家助学金,其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每人2500元/学年,此外还可免除学杂费1600元/学年。
中职困难学生:全面免除在校在籍学生的学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11个连片特困地区在我市就读农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人可享受2000元/学年的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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