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响水县财政局传来消息,该县汽车消费财政补助金发放工作已全面结束。据了解,此次全县共补助新购买“国六”排放标准机动车和新能源汽车2522辆,补助金额达543.2万元。
根据政策规定,我市对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内注册登记开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的新车给予财政补助,其中购买“国六”排放标准燃油车,每辆给予2000元补助;购买新能源汽车,每辆给予3000元充电补助。另外,鼓励车辆更新换代,对盐城号牌车主“以旧换新”购买“国六”排放标准燃油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按照原有标准的1.5倍且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奖补。(刘中勋 许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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