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盐城市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在响水县陈家港渔政码头举行,副市长顾云岭出席并宣布行动开始。
根据农业农村部安排,我市今年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所有伏季休渔渔船将于5月1日12时前进入省级确认保留的6座渔港进行休渔。其间,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全部“船进港、网入库、证集中、人上岸”,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不准锚泊待捕,禁止渔船异地休渔,禁止渔船跨省伏休。农业农村部门及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渔港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海上执法巡查,对海上、码头、港口、市场、冷库、船厂等重要关口进行全方位监督管控,全面维护伏季休渔秩序,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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