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其中,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扩大钢铁资源进口,支持国内压减粗钢产量,引导钢铁行业降低能源消耗总量,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走进博物馆 感受文化魅力
鹭鸟翩跹红树林
东方白鹳“夫妇”的扎龙爱情故事
锡剧《珍珠塔》亮相盐城舞台
今天起,和盐小勺一起低碳生活吧
2024盐城投资环境说明会暨丹顶鹤黄海湿地旅游节倒计时海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