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推荐第八届全国、省道德模范

2021-04-22 06:34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融媒体记者 陈和洲 字号:

4月20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盐城广播电视总台等7家单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做好推荐第八届全国、江苏省道德模范和评选表彰第七届盐城市道德模范暨“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工作,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

今年是第八届全国、江苏省道德模范和第七届盐城市道德模范暨“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评选表彰之年。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将在各地各部门申报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事迹和群体性典型事迹中产生。评选表彰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进行,要求各地成立推选活动评委会,各部门单位成立评选活动办公室,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等推报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和“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作为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评、评群众”的基本做法,引导群众为自己选树道德榜样,把推荐的重点放在企业、学校、社区、村镇等基层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广泛发动城乡基层群众推荐候选人和“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候选事迹,引导人们踊跃推荐他们信得过、学得到的道德典型。

市活动评委会将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参评全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投票评议,提出我市参评全国、省道德模范的建议人选;对各地推荐的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和“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候选事迹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候选人和“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候选事迹,经市文明委审定后予以表彰。

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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