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晚8点,滨海法院执行局接上级法院指令,快速响应快速出警,立即赴常州开展执行行动。
该案系申请人陆某某与被执行人蒋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由市中院指定滨海法院管辖。15日晚,陆某某在常州发现被执行人蒋某某,随即向市中院执行局报案。滨海法院接中院执行局指令后,立刻安排干警连夜赶往常州。到达常州后,执行干警将蒋某某带至当地派出所,反复释法明理,但其仍表示不愿还款。随后执行干警向院执行指挥中心报告案情,滨海法院决定立即将蒋某某带回滨海并进行司法拘留,以示惩戒。返滨途中,迫于压力,蒋某某提出让其子提供担保并支付部分款项。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双方达成和解,本案顺利执结。
赵宁 丁紫凌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