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辖区内现行水利工程水价标准的公告

2021-02-23 07:36 来源:盐阜大众报 字号: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公告

为切实规范水利工程水费计收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97号)、江苏省物价局、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00]142号、苏水经[2000]7号)、《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00]322号)和《江苏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苏价工[2008]331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市辖区内现行的水利工程水价标准再次公示如下:

各级水利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以上水价标准和收费范围,全面实行“价目分类水量(面积)、相应水价标准、应交水费数额”的三公开,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扩大收费范围,严禁搞平均摊派,严禁以政府惠农补贴抵扣水费,严禁截留挪用。

咨询电话:(0515)86660530    监督电话:(0515)88214539

编辑:韦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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