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据统计,近三年我市各级财政已累计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超9000万元,为推动专项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提供了有力支撑。
市财政局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政法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市扫黑办和政法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责任。该局多次在局党委会、局务会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最新精神,结合财政本职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要求。
同时,该局将扫黑除恶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的经费保障责任,认真落实各项财务制度,确保扫黑除恶资金足额到位。市财政专门从公务用车平台协调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服务市扫黑办开展工作,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12类涉黑涉恶行为给予奖励,最高奖励达20万元,进一步激励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该局还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普及,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将财政资金是否流入涉黑涉恶领域作为检查重点。该局指导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出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发动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通过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等方式,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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