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论坛丨三永村河长制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2021-01-05 09:23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融媒体 字号:

三永村河长制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张代勇 

盐都区学富镇河网密布,三永村被3条区级以上河道环绕,镇、村级河道近30条,可谓依水而建、依河而兴。 

就我村河长制工作而言,目前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一是落实了水资源管理保护,大力推进节水型村庄建设,村民取水(鱼蟹塘、藕塘取水口等)必须遵循相关取水制度,限制区级河道周边取水口,其他河道取水口严格登记、依地优化,历史遗存的该拆除拆除;二是实现了重要河流水域岸线划分,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了我村境内区级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埋设界桩,对界桩以内的环境进行了综合治理、“两违三乱”整治;三是全面落实河长制,落实相关村干部为河长,加强巡河,推进河道管理规范化,确保河道防洪能力和水工程安全,加大“两违三乱”整治力度,全面遏制河道范围内乱占乱建行为,构建水清水绿水美水畅的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四是落实长效管护机制,高要求完成“五位一体”工作,开展河湖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河道清淤、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执法监督也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实施。 

当然,河长制是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地方涉水主体责任的一项新制度,在积累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问题。河长制全面推行,从纵向看,我市形成了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从横向看,各级政府部门各有分工,形成了涉水部门共治体系,但相关部门之间、上下游之间仍有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现象。 

二是法律政策问题。相关政策推动了河长制的建立,但河长制的监督管理、考核与问责机制还相对不够健全,导致部分河长有名无实。河长实际上并没有河道管理保护执法权力。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案件移送等机制尚不够健全、顺畅。河长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涉河违法违规行为渠道不够畅通,还容易出现不知向哪个部门报告的问题。 

三是物资保障问题。河道治理及河长制工作需要人、财、物、技等要素作保障,但当前河长制工作力量单薄。就我村来看,河道众多,工作量大,水环境治理任务艰巨,综合治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仅凭我村即使有上级政府支持也难做到面面俱到。 

当前,河长制工作还在不断摸索和完善中,为解决现存问题,实现河道长效治理,我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完善治理协调机制。在现有四级河长体系基础上,完善协调治理,细化属地管理的责任,统筹上下游,确保各级不推诿、不扯皮。 

二是规划引导、科学决策,确保河长制各项方案合理有效。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一河一策”治理方案,认真摸清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现状和风险,再采取各种措施。 

三是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管理。河长制已正式推行多年,建议在法规中明确政府及各部门的具体职责,明晰各级河长职能定位,细化各级河长的工作任务,完善绩效考核和问责追责的规章制度,为规范河湖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作者系盐都区学富镇三永村党总支书记、村级河长)

编辑:韦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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