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
全市汽车消费补助申报受理时间
延期至2月5日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盐城市汽车消费补助政策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全市汽车消费补助政策施行自2020年5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为进一步满足广大消费者在政策施行期购车申报资金补助的需求,经与市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商定: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汽车消费补助申报受理时间延期到2021年2月5日止,受理地点不变,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其他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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