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案例,刷新对正当防卫的新认识 

2020-11-27 22:16 来源:新华社 字号:

曾经的于欢案和昆山“龙哥”案,唤醒了被称为“沉睡条款”的正当防卫制度。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或许可以让我们对正当防卫有更深的认识。  

【部分案例】  

——为保护家人致不法侵害人死亡,检察机关决定不批捕  

王某民女儿王某霞的前夫潘某到王某民家中闹事,并用刀刺伤王某霞。王某民为制止潘某继续对家人造成侵害,用镢头击打当时仍在与王某霞撕扯的潘某,导致潘某死亡。  

检察院审查认为,潘某的行为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王某民为保护家人免受侵害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潘某死亡,符合刑法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不批准逮捕。  

——捅伤暴力强拆房屋人员,检察机关决定不批捕  

康某某受某地产公司委托伙同王某某等人翻入耿某华家中,对耿某华及家人采取殴打、强行带离房屋等方式,意图进行强拆。耿某华情急之下用分苗刀将王某某等三人捅伤。  检察机关研究认为,强拆者的行为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耿某华的行为具有防卫意图,其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依据刑法规定,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为摆脱传销困境持刀反击,检察机关认定正当防卫  

高某波被骗至一传销窝点,面对多人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对其围攻,强制其加入传销组织,为摆脱困境实施防卫,持刀反击,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  

检察机关研究认为,高某波主观上具有正当防卫的意图,客观上面对的是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其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决定对高某波不起诉。  

——妇女勒死强奸施暴者,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许某某醉酒后遇见刚打完农药正要回家的妇女周某某,意图对其实施强奸。周某某在反抗过程中,用药水箱上的一根软管将许某某颈部缠绕住,并在相持过程中未松开软管。过程中,许某某倒地,后被发现死亡,周某某“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研究认为,周某某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许某某死亡,符合刑法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典型意义】  

“民之所欲,法之所从”,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标准,回应群众关切,是当前司法机关一项突出和紧迫的任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  发布这些典型案例,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统一执法标准,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有效指引。(新华社记者)

编辑:韦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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