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退宅进城政策
今年以来,大丰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顺应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改善住房条件的迫切要求,坚持进城入镇第一导向,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农民群众退宅进城入镇购房。
群众关心的“退出农村宅基地进城入镇购房、居住”相关工作以及补助办法等热点问题如下:
1、问:补助适用对象是哪些?
答: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入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
2、问: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1).宅基地退出补偿。按证载宅基地合法面积计算,给予200元/平方米补偿。
(2).地面附着物拆除补偿。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
(3).进城入镇购房补贴。凡在大丰城区购商品房(含二手房,下同)的,均按9万元/户补贴;在大丰镇区购商品房的,均按7万元/户补贴。
(4).房产超市购房补贴。在房产超市成交的,进城的由房产超市再补助3万元/宅;入镇的由房产超市再补助1万元/宅。
3、问:购房有什么限制?
答:(1).购房不限制商品房面积大小,但必须是“商品房”。“商品房”是指在土地性质为出让方式的地块上所建的住宅性质房屋(含二手房),不包括门市、厂房等用于生产经营、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房屋。
(2).农户可以自行购买商品房,或与直系亲属共同购买且为所购商品房的共同产权人。
4、问:补助执行时间是什么?
答:购房补助的执行时间从2018年4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房产超市购房补助的执行时间从2020年5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5、问:农户领取进城入镇补助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是什么?
答:(1).农户自愿提出申请。
(2).所在村(居)初审合格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区、街道)村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审核,合格后报镇(区、街道)审批。
(3).镇(区、街道)审批同意后,组织对地面附着物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公示。
(4).农户按照公示无异议的评估结果与村(居)签订退宅还耕地面附着物拆除复垦协议,腾出房屋、交出钥匙后,由所在村(居)统一拆除复垦。
(5).农户自行进城入镇购买商品房,或与直系亲属共同购买商品房且为所购商品房的共同产权人。
(6).农户备齐相关资料到属地镇(区、街道)申请相关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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