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残疾学生可以享受教育补贴?具体怎样办理?
政策依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对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残发〔2010〕60号)。
补贴对象:①具有建湖县户籍,持有有效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和高中阶段《学生证》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含在特教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三年的学生)。②建湖县生源,持有有效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和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证》的大学在读残疾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
需要指出的是,非全日制教育残疾学生不享受教育补贴,如参加电大、函授、自学、党校等学校或培训机构学习的残疾学生;五年制大专的残疾学生,前3年按高中生标准、后2年按大学生标准发放补贴。
补贴标准:高中阶段每生每学年1000元,高校每生每学年1500元。
申领程序:建湖县高中及高中以上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每年春季学期申报,秋季学期发放。由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或学生家长向户籍所在镇(街道、区)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江苏省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残疾人证、学生证、就读学校证明或大学录取通知书),由所在镇(街道、区)残联审核签署意见后,向县残联申报审批。县残联审核后,通过打卡方式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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