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对象公示
2020-11-02 17:59
来源:盐城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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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省级表彰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为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盐城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6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盐城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715室(邮编:224005)
电话:0515-80500715,传真:0515-86668409。
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先进个人推荐人选
(65名,按推荐单位排序)
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20个,按推荐单位排序)
编辑:周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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