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10点50分,市区文港北路一小区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大洋派出所民警发现警情后,迅速赶到现场附近进行巡查走访,找到违规燃放爆竹的涉事人蒋某,并依法对其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
(警方供图)
经查,蒋某称事发当天是他儿子小蒋20岁生日,老丈人孟某从农村带来一挂10000 响小鞭和100 响钛雷表示庆祝。蒋某明知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还是碍于情面,心存侥幸,把爆竹拿到小区空地燃放。没想到爆竹刚放完,民警就来了。蒋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蒋某给予罚款人民币300元的处罚。
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大洋派出所所长陈桂兵表示,目前市区已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区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的区域内,任何时候都不能燃放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供图)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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