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标准一张网一把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实行“三统一”

2020-10-29 09:30 来源:交汇点 字号:

生态绿色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底色,如何实现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齐步走”?10月28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沪苏浙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标志着示范区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实施跨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的制度创新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行动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了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环境监测统一和环境监管执法统一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制度保障,明确了三方面56项具体工作清单。

标准统一方面,突出以“一套标准”规范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推进“三个同步”。

一是同步落实示范区重点行业全面实施大气特别排放限值,在先行启动区内新进产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已发布的国家、沪苏浙行业及特定区域最严格的排放标准。

二是同步推进标准阶段性研究发布。按照共识度高、可操作性强、先易后难的原则,先期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后续将围绕农业生产、水生态评估、河湖健康评估等示范区具有特点的重点生态环境领域,立项、研究、发布一批生态环境标准规范。

三是同步研究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建立符合示范区特点、便于操作的标准制修订统一发布模式。

监测统一方面,完善以“一张网”统一生态环境科学监测和评估,重点建设“三个体系”。

一是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构建先行启动区和沿沪渝高速、通苏嘉高速的“一核两轴”大气监测网络,优化完善示范区水质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区域生态监测网络。

二是强化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构建VOCs等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建立移动源监测评估体系。

三是建设环境预警应急监测体系,包括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环境质量预警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体系和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共用。

在执法统一方面,强化用“一把尺”实施生态环境有效监管,重点打造“两个一”。组建一支生态环境联合执法队,率先实现跨界执法协作互认,形成示范区执法人员异地执法工作机制。建立一套执法规程,统一示范区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裁量标准,建立健全案件证据互认、处罚结果互认机制。推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生态环境信用互通。

“我们将坚持“一盘棋”思想,推进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王玉华介绍,在执法方面,江苏将严格落实《环境执法跨界现场检查互认工作方案》和年度联合执法计划,持续深化“两区一县”跨界生态环境执法协作互认。同时,不断创新示范区环境执法一体化监管模式,积极探索执法制度、监管体系、队伍建设、纠错容错机制、立功授奖等领域一体化,努力打造全国最先进的环境执法体系,最强的现代化环境执法队伍。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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