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20房产博览会将于10月17日至18日在盐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对于有着购房刚需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来说,最关心的话题莫过于用结算凭证购房,“实惠”账如何算?如果到期没有购房怎么处理?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在实施过程中,老百姓的认可度如何等。对此,市住建局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届房博会不仅可使用结算凭证,而且实惠。
关键词:房源
71个楼盘可凭证购房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
每年房博会,都会吸引业界众多楼盘踊跃参展,今年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主办,坚持公益性,更是得到了积极响应。届时市区各诚信房企、品牌中介机构、银行等相关行业将悉数参展,全力为房产企业及相关行业与消费者之间搭建一个展示与交易的互动平台,为市民看房买房提供一站式服务。
引人关注的是,此次可凭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购房的楼盘多达71个,其中,亭湖28个,盐都24个,开发区8个,盐南高新区11个。记者从“盐城市2020房产博览会”组委会了解到,这些楼盘中,户型面积小到60平方米,大到280平方米,可以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的安置需求,有利于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对于楼盘品质,房博会组委会已从源头上为市民置业严把准入关:一方面,要求参展企业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对参展楼盘的工程质量也有硬性要求,即参展楼盘的工程质量、小区环境、物业管理、配套设施良好,确保诚信房企、品质楼盘入场参展。
关键词:安置
已有一套住房还能再买享受一定比例奖励的安置方式
市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方式是从2018年8月27日,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盐城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盐房管〔2018〕96号)之日起开始的。
所谓结算凭证安置方式,是指市区范围内(不含大丰区)的征收项目实施主体,对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被征收人,将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以结算凭证的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在市区范围内自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含车库、储藏室等配套用房),在市区已有一套住房的还可购买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使用,并享受一定比例奖励的安置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的安置(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凭证安置方式是经被征收人申请,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后,领取与货币补偿同等金额,或者仅选择一套安置房扣除安置房款后剩余补偿资金同等金额的结算凭证。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含车库、储藏室等配套用房),在市区已经有一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被征收人凭结算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议定书)、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合同等资料申请,征收实施主体将应付购房款直接拨付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存量房交易监管机构的资金监管(托管)账户。并根据使用结算凭证情况,给予被征收人一定比例奖励的安置方式。
关键词:渠道
大大拓宽安置空间给被征收群众更多选择权
实行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目的在于加快推进棚改征收安置、缩短被征收人安置周期、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安置需求。
按照盐城市区新一轮棚改目标任务,2018年至2020年计划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约5万户、570万平方米。市政府已选址城西长坝地块、城西北先锋实验学校地块等20多个集中定点安置房项目,可提供安置房源约3.7万套。结合货币化安置,市区安置房供需总体平衡,但不能满足被征收群众个性化需求。
“推行结算凭证安置可有效缩短安置周期,提高安置效率,实现安置‘零过渡’,提升群众满意度。让群众早日住上新房,最大限度减少了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在原有征收项目提供一处或者两处安置房源的基础上,让被征收人凭结算凭证根据自身需求自主购买房屋,大大拓宽了安置空间,给被征收群众更多的选择权,被征收人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到位置各异、品质多样、户型丰富、配套设施侧重点不同的房源,可以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的安置需求,有助于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
关键词:利好
缩短安置周期实现“零过渡”群众认可度逐步提升
实行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对被征收人有哪些利好?市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除了前面所说的可以缩短安置周期,实现“零过渡”,和购买房屋选择空间多样化这两大利好之外,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被征收人还可以获得不超过结算凭证金额10%的奖励。
记者注意到,随着向被征收人宣传力度的加大,从实施的征收项目情况看,被征收群众对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认可度正在逐步提升,截至今年8月底,市区选择结算凭证的共5299户,本年度新增3678户,占签约总户数的29.63%。亭湖区毓龙街道水环境整治(人民公园)项目选择结算凭证的达93.3%,化纤厂及市政宿舍区棚户区改造地块73.24%;盐都区潘黄街道朱庄城中村改造地块88%。
关键词:实惠
规定期限内买房最高可领取结算凭证总金额10%的奖励
都说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好,但具体“实惠”账如何算?
以某户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为例,假设该户的货币补偿款总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补偿款包括:被征收房屋评估价、装饰装修、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6个月)、奖励、货币补偿的一次性补助等。
“这户被征收对象申请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可以领取与货币补偿款等额(100万元)的结算凭证。”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该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假设购房所用金额为79万元(低于补偿资金结算凭证金额的80%),则可以领取7.9万元的奖励,假设购房所用金额为80万元或以上(大于等于补偿资金结算凭证金额的80%),则可以领取10万元的奖励。
需要提醒的是,结算凭证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从开具之日起计算。持结算凭证未购房或超过期限未购房的,被征收人只能按照原货币补偿相关政策规定按实结算征收补偿款,并按结算凭证持有时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超过12个月不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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