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市中院法官们走进潘黄街道吴杨社区,开展“青年法官进网格,送法服务零距离”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巡回审理、民法典宣讲、法治宣传、座谈交流“四个一”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勇,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社区负责同志、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本次活动。
一场巡回审判
活动现场,大家首先观摩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的庭审。
2019年的一天晚上,徐某和丁某在小区内遛大型犬只时未系牵引绳,后该犬只将正在散步的辛某扑倒致其左侧股骨颈骨折。经鉴定,辛某被评定为九级伤残。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作为涉案犬只的饲养人、丁某作为涉案犬只的管理人,应当共同赔偿辛某各项损失合计139275.4元。徐某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市中院组织双方就各自诉求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认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当庭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的审理,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创建文明城市公益课,大家对遛狗不拴绳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有了更直观的感受,也对生活中宠物伤人如何依法维权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一堂法律宣讲
巡回审理结束后,市中院以“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为主题,为社区群众送上了一堂民法典法律知识宣讲“盛宴”,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了群众心里。
讲座中,市中院法官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围绕民法典侵权编、婚姻家庭编中大家关注的主要立法亮点,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解读,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解了民法典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条规定。精彩的讲解让听课者全神贯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让他们对民法典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一次普法宣传
随后,市中院又在当地社区,现场搭台,举办以“民法‘典’亮千家万户,法官‘铸’丽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迅速吸引了不少小区居民前来围观与咨询。
法律如何“保护头顶上的安全”、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我市最新养犬管理规定是什么?在小区,市中院法官们为过往群众一一答疑解惑,并赠送了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资料,把民法典中密切关乎民生利益的法律知识切实送到了群众心坎上,得到了大家的一致点赞。
一场座谈交流
在活动最后召开的座谈交流会上,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此次法院组织的庭审观摩、民法典宣讲、普法宣传等系列活动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生动实践,对全社会携手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座谈期间,与会人员还就涉及饲养动物伤人、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民事审判工作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后,胡勇副院长向社区赠送了民法典。
陈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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